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选矿一厂、选矿二厂、一期尾矿库、二期尾矿库、露天旋回破碎站、防汛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矿一厂、选矿二厂、一期尾矿库、二期尾矿库、露天旋回破碎站、防汛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3、招标编号:CNGZB2020-315
2.4、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矿一厂、选矿二厂、一期尾矿库、二期尾矿库、露天旋回破碎站、防汛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
2.5、招标内容:选矿一厂、选矿二厂、一期尾矿库、二期尾矿库、露天旋回破碎站、防汛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
2.6、交货地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7、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次招标面向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营业范围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类似项目项目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足够能力;
4、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自有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项目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健全的管理机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所有设备需提供设备购买合格证和正规发票;
11、投标人应具有高原施工经验或业绩;
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0岁,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近两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方为有效)。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8日下午15:00 时前(北京时间)
4.3 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cgbidding3@126.com邮箱(投标人报名表为word可编辑模式,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2年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列表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6)标书费汇款底联;
投标人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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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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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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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通知书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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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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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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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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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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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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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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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需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
5.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1503会议室。
5.4 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招标机构将根据北京市防疫具体要求,可能会采用“非现场”招标形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机 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尤涛
电 话:010-84871351
邮 箱:cgbidding3@126
8.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帐 号:1001320619100020478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