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NGCSCZB2019-106
1.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和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提金用椰壳活性炭。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对活性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和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提金用椰壳活性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产品。
3.2投标活性炭的供应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产品生产企业。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5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销售国内黄金行业提金用活性炭的最终使用用户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及对应业绩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合同原件;单价及涉密信息可做遮挡)。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5日16:00前将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年内黄金行业业绩)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aobiao@chinagoldgroup.com【同时注明联系人的相关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等)】,电子邮件主题以“(潜在投标人名称)+(拟参加的投标标段名称)+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万元(必须以投标人名称电汇)【同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至集中采购招标中心指定帐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官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zcg.chinagoldgroup.com/ebvp)上发布。
8.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资料发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1) 活性炭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报名邮箱:zhaobiao@chinagoldgroup.com
9联系方式
2019年11月8日